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已锁定 1649字

适用行业:通用

关键词: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简介: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在分工授权及实施与执行、监督与检查、附则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管理与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使用的术语定义:

(一)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二)在建工程:指公司进行各项固定资产购建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新建固定资产工程,改、扩建固定资产工程、大修理工程以及购入需要安装设备的安装工程等。

第二节 分工授权及实施与执行

第三条 在建工程的核算

(一)在建工程系指公司进行各项固定资产购建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新建固定资产工程,改、扩建固定资产工程、大修理工程以及购入需要安装设备的安装工程等。与上述工程有关的借款利息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造价;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为固定资产;

(二)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当存在下列情况时,则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A、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

B、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C、其它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在建工程期末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第四条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只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已经发生;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公司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第五条 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计价和摊销

(一)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计价: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