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自上而下的信息安全工作管理体系,需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以推动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二条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信息安全组织机构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重大事件,落实方针政策和制定总体策略等。
第四条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 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信息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批准公司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 确定公司信息安全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指导、监督信息安全工作。
-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信息安全工作组、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均由公司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 信息安全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 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决议,协调和规范公司信息安全工作。
- 根据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落实。
- 组织对重大的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策略进行审查,拟订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并监督执行。
- 负责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息安全工作,参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规划,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 组织信息安全工作检查,分析信息安全总体状况,提出分析报告和安全风险的防范对策。
- 负责接受各单位的紧急信息安全事件报告,组织进行事件调查,分析原因、涉及范围,并评估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提出信息安全事件防范措施。
- 及时向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安全事件。
- 学习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组织信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六条 应急处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 审定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应急策略及应急预案。
- 决定相应应急预案的启动,负责现场指挥,并组织相关人员排除故障,恢复网站正常运行。
- 每年组织对信息安全应急策略和应急预案进行测试和演练。
第七条 关键岗位
设置信息系统的关键岗位并加强管理,配备安全应用开发管理员由安全负责人独立管理。要害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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