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媒体报送管理办法已锁定 1177字

适用行业:通用

关键词:企业新媒体报送管理办法;新媒体;报送

简介:企业新媒体报送管理办法,在管理机制、内容报送与审核、运营与管理、考核与奖惩、附则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促进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加强信息传播与舆论引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及其下属部门、分支机构以企业名义或业务名义申请、建设、认证并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第三条 新媒体平台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内容真实、合法、健康,维护企业声誉和形象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四条 企业新媒体平台实行分级管理。企业宣传部门负责新媒体平台的备案、监管、指导及考核工作,统筹管理企业官方新媒体账号。各部门或分支机构运营的新媒体账号为二级平台,由其负责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 各部门申请开通新媒体账号,需提交《企业新媒体平台备案表》,明确账号名称、运营主体、责任人等信息,经宣传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开通

第六条 新媒体账号名称应规范、明确,不得以企业全称或简称作为唯一名称,避免混淆。账号运营需严格遵守平台规则及企业相关规定

第七条 新媒体平台实行审批备案和年审制度。账号开通、变更或停用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每年12月进行年审,未通过年审的账号不得继续运营

第三章 内容报送与审核

第八条 新媒体平台内容发布需遵循“三审三校”制度,即初审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