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的组织及部门架构设置的规范性,确保组织架构满足集团战略发展的要求,保障集团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分子公司、事业部、一级部门及其下辖组织。
第二章 释义、分类、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组织架构是指集团整体的结构,是在公司管理要求、管控定位、管理模式及业务特征等多因素影响下,公司内部组织资源、搭建流程、开展业务、落实管理的基本要素。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调整指组织机构的新增、删除、调动、更名及负责人调整等。
第四条 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调整应以集团战略发展、经营目标及活动特点、职能变化情况等为依据。
第五条 编制设定原则实行目标一致、职责分明、责权对等、控制幅度、分工协作及专业化、效率优先并兼顾成本的原则。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集团企业发展中心依据集团战略发展、经营目标及活动特点规划整体管控模式及一级部门职能分工,总裁办决策。
第七条 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各层级组织架构合规性审核、调整及备案。
第八条 集团各分子公司、事业部及一级部门负责所辖部门组织架构的提报和日常维护。
第四章 组织架构的设置
第九条 组织架构命名规则
(一)集团下属一级部门架构名称设置规则
1.集团下属一级职能部门,以“中心”命名;
2.集团下属一级业务部门,以“事业部”、“事业群”命名;
3.集团下属一级专项部门,在其设置期间以“办公室”命名。
(二)集团一级职能部门下属架构名称设置规则
1.一级职能部门下属架构须根据具体承载职能进行设置,最多不可超过三级。
2.二级职能部门,以“部”命名。
3.三级职能部门,以“组”命名。
(三)事业部下属职能部门架构名称设置规则
1.事业部(群)下属职能部门架构须根据具体承载职能进行设置,最多不